法医临床鉴定业务所需提供的材料
1、委托函、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2、住院病历复印件(住院几次则需复印几次);3、门诊病历复印件;4、影像资料(伤后当时的、鉴定所需的复查片子);5、如鉴定事项为“用药是否合理”,则需提供用药明细清单(住院几次提供几次);6、如鉴定事项为“合理的住院天数”则需提供病程记录;7、复查的相关材料(如脑干诱发电位、神经肌电图、视力等)。
版权所有: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 中文域名:司法鉴定网 备 案 号:鲁ICP备0500428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