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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说明:
填写委托受理合同时,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:
1、请在标题栏中注明需要鉴定的项目(建筑工程、产品质量、资产评估、声像资料、微量物证、计算机、法医临床、文书、会计)
2、请详细填写委托人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、邮编、委托日期。
3、请详细填写需委托鉴定事项及要求。
4、请详细注明需送检材料名称、数量、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。
5、涉及到相关被鉴定人情况,请详细填写
6、请在“案情摘要”中注明鉴定所涉及的案情简介。
7、请详细阅读约定事项。
8、本中心自收到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报告。
9、鉴定费针对委托事项及要求,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收费。
10、请在委托人一栏中签名,盖章及注明日期。
11、在确定以上填写无误后,请邮寄到中心。
对以上说明还有不明之处,请与中心联系。

下载委托受理合同

_____________ 鉴定委托受理合同
鉴定受理机构: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
委 托 人*:
联 系 人*: 联系电话*:
联系地址: 邮  编:
委托日期*: 送 检 人:
委托事项和要求*:
 
送检材料*:
被鉴定人情况
姓名: 性别:
出生年月: 文化程度:
职业:
案情摘要:
报告发送方式: 自取 邮寄
约定事项:
1、鉴定工作按照国家司法部颁发的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规定的程序进行。
2、检验工作按照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或本机构的技术规范进行。
3、委托人在被告知本案鉴定人后,如认为必要,可在二天内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人回避的申请。
4、委托人应如实提供案件有关情况。因提供虚假情况而产生的后果,由委托人负责。
5、委托人应提供符合检验要求的检材,如检材不符合要求的,其鉴定或检验结果仅供参考。
6、接受委托后,经审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鉴定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:
(1)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;
(2)确需补充鉴定材料而无法补充的;
(3)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。
7、鉴定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。需补充鉴定材料或遇疑难问题等确需延长鉴定时限的,
由双方商定。
8、依据下列标准(□国家标准; □地方标准; □协议方式),收取鉴定费用人民币 元。(大写: 圆)
备注:委托方已知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的委托须知,无异议。
委托人 (签名或盖章)

年 月 日

受理机构鉴定人 (签名或盖章)

年 月 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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